| 提高防范意識 加強信息保護 發(fā)布人:徐州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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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宋新 通訊員 徐公軒 3月28日,徐州市公安局在徐州報業(yè)傳媒集團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布破獲“12·6電信詐騙案”經過,并提醒市民如何有效防范該類犯罪。 2018年12月6日,云龍警方天橋派出所接報警人彭某報警稱其在家中接到一推銷貸款的電話,聊天中,對方以可以快速辦理貸款為由,讓其不斷繳納押金、辦理會員、提現費、插隊費、加速費等,通過二維碼收取人民幣6976元,彭某發(fā)現被騙后遂報警。 接警后,辦案民警迅速展開偵查工作,由于案件中用于聊天聯(lián)系的微信號大多非本人實名登記,辦案民警嘗試用嫌疑人提供轉賬的收款碼尋找突破口。通過現代化科技手段,辦案民警確定了嫌疑人信息并得知嫌疑人大致活動范圍為浙江麗水一居民小區(qū)內。隨后,辦案民警迅速奔赴浙江麗水開展進一步偵查,根據前期掌握的地址,民警在嫌疑人吳某、劉某家附近將其抓獲。將兩名嫌疑人帶至當地公安機關后,吳某對犯案經過矢口否認。經過查驗吳某手機,民警發(fā)現大量轉賬記錄及聊天記錄。面對確鑿的罪證,吳某交待了其在2018年12月初對彭某以免抵押貸款為由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 通過進一步偵查,民警見疑不放、繼續(xù)深挖,吳某又交代其曾于2018年5月底在廣東東莞就職于一個以該手法實施詐騙的公司。當年6月吳某從該公司離職回到浙江麗水后伙同女友繼續(xù)從事詐騙。同時,吳某還向民警據實交代了位于東莞的詐騙公司地址及老板翁某的信息。 辦案民警迅速將此信息進行分析研判。今年1月3日,專案組南下東莞,經過數日查找,在一寫字樓停車場內找到了嫌疑人翁某的棕色汽車,并在汽車周圍蹲守3個多小時,待翁某來取車時一舉將其抓獲。嫌疑人翁某一開始對自己的犯罪事實拒不承認,也不交代公司的情況,工作一時間遇到了瓶頸。隨后,民警一邊繼續(xù)對翁某進行審查,一邊嘗試尋找這個詐騙公司,通過查詢翁某的車位租用信息,民警順藤摸瓜發(fā)現了其登記在物業(yè)的辦公地址。當天下午,民警對該窩點進行了清查,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12人,收繳電腦主機1臺,手機34部。翁某在鐵證下終于交代其公司另一名負責人王某的個人信息,民警于當晚將王某抓獲。 經審查,從2018年6月開始,這個以翁某和王某為首的詐騙團伙利用手機和電話以可以快速辦理貸款為由實施詐騙,受害人遍布浙江、湖南、廣東、河南、江蘇5省多市共92人,涉案金額價值100余萬元。截至目前,16名嫌疑人全部歸案,該詐騙團伙被徐州警方連根拔起。 ■警方提醒 不要隨意泄露姓名、電話等個人信息 犯罪嫌疑人之所以會屢屢得手,主要還是抓住了受害人急于辦下貸款、急需用錢的心理。同時嫌疑人通過周密的設計,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先是從小數額開始騙,受害人的錢被越套越多,后面也有一種“挽損”的心理,直到最后嫌疑人失聯(lián),確認被騙。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一是要注意加強自身信息的保護,平時不要隨意泄露姓名、電話等個人信息,二是要切實提高自身防范意識,不輕易把錢匯給陌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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