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黃淮網 新浦站11月26日訊 灌云縣有一對婆媳,經常因生活瑣事發(fā)生爭吵,兒媳憤而連續(xù)兩次用農藥敵敵畏毒殺婆婆。近日,灌云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兒媳李某因故意殺人罪未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李某自從結婚后,丈夫一直在外打工,家中僅剩年邁的婆婆孫某和三歲的女兒,而婆婆一直不喜歡自己,經常為些小事情與她發(fā)生爭吵。長期的爭吵使得李某心中很是不滿。今年6月的一天,婆媳因為農忙,再次發(fā)生爭吵。李某一氣之下,趁婆婆外出串門之際,將一瓶標有“乳油殺蟲劑”字樣的農藥倒出一半,拌入韭菜雞蛋包成的餃子,欲將婆婆毒死,后孫某發(fā)現(xiàn)餃子有異味而并未食用。次日,李某趁婆婆外出時,再次實施投毒計劃,將剩下的農藥倒出兩小瓶蓋,放入前一天的剩菜中。孫某在食用剩菜時,感覺有異味,遂將飯菜吐出而未中毒。連續(xù)兩次的飯菜異味引起了婆婆的警覺,遂喊來莊鄰而案發(fā)。李某在公安機關如實交待了投毒的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趁婆婆孫某外出之機,在食物中摻入農藥,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因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屬犯罪未遂,依法應予減輕處罰。李某在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罪行并取得取被害人的諒解,應酌情從輕處罰。據(jù)此,法院依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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