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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日報記者 甘曉妹 通訊員 苗青 林希松 一年一度的“雙十一”網購狂歡快到了,一邊是高漲的購買熱情,一邊是隨時可能出現(xiàn)的購物陷阱,為此,徐州市工商局為大家盤點“雙十一”網上購物常見的陷阱,為“剁手黨”打上一劑預防針。 陷阱一 明里打折,暗里抬價 先漲價再降價、打折,這是每年“雙十一”一些網店的慣用騙術,也是消費者上當最多的陷阱。去年“雙十一”過后,就有消費者打電話到12315反映,他看到自己經常購買的某品牌卷紙由平時的59.9元(23卷)降價到39.9元(23卷),就趕緊囤了一大堆,收貨后認真比對才發(fā)現(xiàn)原來平時購買的卷紙克數(shù)是200克,而“雙十一”買的是140克,實際上并沒有優(yōu)惠多少。 陷阱二 假貨水貨,魚目混珠 網上不乏品質存疑的假貨、水貨魚目混珠,尤其是通信產品、電子數(shù)碼產品領域“山寨”產品流行。我市消費者小張去年“雙十一”網購的某知名品牌手機,剛用半年觸摸屏就出現(xiàn)失靈和頻繁死機問題,找到當?shù)厥酆蠓⻊丈,卻被告知手機是仿冒產品。 陷阱三 人氣賺夠,“特價”缺貨 在一些店鋪,“特價商品”經常在消費者付款后長時間不發(fā)貨,而賣家的解釋往往是“缺貨”“售完”或者“備貨不足”。有消費者反映,“買一個電吹風,搜到了一個價格最低的店鋪,毫不猶豫地拍下了,為了不浪費郵費,我順便還買了些別的東西。等了好幾天,卻發(fā)現(xiàn)到手的東西中沒有電吹風,賣家說‘缺貨’,主動將電吹風的錢退給了我。”電吹風沒買到,買了一堆別的東西,只好認了。 陷阱四 低價引誘,運費坑人 有不少消費者在購買物品時,因時間緊張,只注意到促銷商品的價格很誘人,卻沒有進一步注意到后面標注的運費,有消費者來電反映,“買了一套沙發(fā),價格挺便宜。沒過幾天,物流公司打電話來讓我去城外一個很遠的地點自提,否則送貨上門要加價300元,如果上樓還要另外加錢,只好自認倒霉。” 陷阱五 冒充客服,網上“釣魚” 騙子在各淘寶商家的交易記錄里尋找用手機號注冊的買家,然后冒充客服人員誘騙消費者登錄“釣魚網站”,獲取消費者的銀行卡信息,再騙取消費者的短信驗證碼完成交易。我們建議遇到此種情況的消費者抓緊報警。 陷阱六 中獎短信,誘惑市民 “恭喜您!您在淘寶網購物時已被抽選為幸運二等獎用戶,獲得《淘寶網》夢想創(chuàng)業(yè)基金16萬元及蘋果筆記本電腦……”一些消費者在購物后,便收到一條名為“淘寶網活動公告”的短信。其實這是一個騙局,騙子謊稱市民網上購物被抽中大獎,誘騙用戶點擊短信中附加的網址,從而在后臺騙取用戶銀行賬號、密碼等。 為此,市工商局和市消協(xié)提醒剁手黨們,當自己的消費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提示一 網上預售商品同樣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 在“雙十一”前期,眾多家商鋪往往啟動預售式促銷或者“眾籌”式促銷。去年,一些電商就明示“預售商品不支持7日無理由退換貨服務”,這些做法也得到了第三方交易平臺的支持。而在2015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guī)定》(以下稱《規(guī)定》)中則明確要求,第三方交易平臺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定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不公平、不合理規(guī)定,以排除或者限制消費權益、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 提示二 網店贈品也“三包” 一些電商在促銷中往往采用附贈商品或者進行抽獎等手段進行促銷!兑(guī)定》明確,這些贈品應當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的規(guī)定提供“三包”服務。集中促銷活動中開展的有獎促銷,不得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guī)定,不得進行虛假抽獎或者操縱抽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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