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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日報訊(記者 陳娟)12月2日是第五個“全國交通安全日”,市交警支隊聯(lián)合市文明辦及其他單位,開展了“協(xié)同治理、文明出行”總結表彰活動,同時,向公交出租公司29輛出租車授予了“安全標兵車”標牌,對優(yōu)秀出租車司機給予表彰和獎勵。 29輛“安全標兵車”上路 12月2日上午10時許,在湖北路原體育中心廣場,徐州市公交出租公司的29輛出租車整齊排列,交警支隊和公交集團的領導向29輛出租車駕駛員授予了“安全標兵車”的標牌。掛牌后的29輛“安全標兵車”將發(fā)揮安全標兵的先鋒表率作用,文明出行,文明禮讓,讓乘客真正坐上“安全車、放心車”。標兵車如果一年內(nèi)發(fā)生一次責任事故的,將給予摘牌的處罰。 據(jù)統(tǒng)計,該公司2015年、2016年連續(xù)兩年無事故的車在120輛以上,連續(xù)四年無事故的車有29輛,這其中還有連續(xù)十年以上無事故的車3輛。他們在平常的服務工作中,不爭道搶行,能夠安全及時地將乘客送達目的地。該公司一直以來非常重視安全,已連續(xù)15年評選安全標兵,公司都是以年終獎勵、懸掛標志的方式來進行表彰,鼓勵更多的人在安全營運、服務中爭當先進,爭做安全標兵。 其中一位連續(xù)11年安全行駛180萬公里的蘇CE9222車安全標兵吳光明介紹說:“作為一名出租車駕駛員,我認為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用心開車、細心觀察、安心營運。不搶不急,謹慎駕駛、禮讓三先,在平時養(yǎng)成良好的職業(yè)文明素養(yǎng),才能更好地為市民提供安全、放心的出行環(huán)境。” 市民模范遵守交通法規(guī)獲獎勵 日前,市交警支隊開展了“童聲童繪話平安”作品征集、文明交通征文等活動。這些活動得到了廣大市民和少年兒童的積極響應,并從數(shù)千份征文和兒童畫作品中分別選出10幅優(yōu)秀的作品,并對作者進行了獎勵和表彰。 表彰活動結束后,交通志愿者來到市區(qū)6個主要路口,對模范遵守交通法規(guī)的市民進行了表彰和獎勵。在淮海西路與西安路交叉口,一位騎電動車的市民從西向東騎行,當他看到東西方向的信號燈變成紅燈時馬上將電動車停在線內(nèi),執(zhí)勤民警和交通志愿者上前,向這名市民送上了一只精美的腰包。 民警告訴這位市民:“今天是全國交通安全日,你模范地遵守了交通法規(guī),給大家做出了榜樣,理應受到表揚。”這位市民表示,作為一名市民,遵守交通法規(guī)是自己應該做的,這樣既可以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可以讓城市交通變得暢通有序。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政委楊忠平介紹,目前,我市正在積極開展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活動,希望通過“全國交通安全日”系列主題活動,推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lián)動、社會協(xié)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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