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嚴禁借機組織開展學科性集中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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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日報訊(全媒體記者 甘曉妹)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我市將在全市小學全面實施“彈性離校”制度,為全市有需求小學生提供延時照顧服務,緩解部分學生家長接孩子難問題,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提升人民群眾對教育滿意度。 據介紹,凡正常放學后按時離校有困難的小學生,由家長依照學校相關規(guī)定自愿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均可延時離校。家長與學校就服務事項、雙方責任義務,簽訂書面協(xié)議后執(zhí)行。學校應優(yōu)先安排一二年級學生以及殘障學生、留守兒童、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于確有困難有需求的中高年級學生,學校也應提供延時照顧服務。 全市所有公辦、民辦小學從每學期開學第二周起實行“彈性離校”。冬季上學時間段托管結束時間原則為17:00,非冬季上學時間段托管結束時間原則上為18:00,具體時間由各地各校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彈性離校”期間,學校提供延時照顧服務,應合理安排專人照管學生自行復習、作業(yè)、預習和課外閱讀等。各地各校結合自身實際實施多樣化的工作模式。可由學校自管自辦,具體工作主要由校內教師承擔;可以實行自管他辦,由學校進行統(tǒng)一管理,具體工作主要由志愿人員和外聘人員等承擔;也可實行社區(qū)管理、學校參與等組織模式。 “彈性離校”是指為解決家長接孩子放學困難而由學校提供的義務服務,它在家長自愿、學校公益和規(guī)范辦學的原則前提下實行。”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地各校要充分挖掘學校師資和校舍條件的潛力,積極利用社會教育資源,發(fā)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開辟多種適宜的途徑,幫助學生在課后培養(yǎng)興趣、發(fā)展特長、開拓視野、增強實踐,堅決防止課后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教育部門倡導和支持學校為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提供免費個別輔導。 各地可根據課后服務性質,采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設定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項目的課后服務,要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收費標準按《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發(fā)展的意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各地以課后服務名義亂收費。“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后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愿選擇。在家長提出申請的基礎上,學校組織人員進行審核,對確定下來接受延時服務的學生進行信息登記,簽訂服務協(xié)議,形成臺賬資料。” 市教育局強調,在實施小學“彈性離校”制度時,各地各校必須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規(guī)范,嚴禁借機組織開展學科性集中教學,嚴禁以補差提優(yōu)等名義組織或變相組織集體補課。明確課后服務人員責任,加強對師生安全、衛(wèi)生意識教育。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實嚴格的考勤、監(jiān)管、交接班制度和應急預案措施,確保學生在校人身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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