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體現(xiàn)的是國家意志,具有明確的導向性與嚴肅的規(guī)定性,是推進教育均衡、實現(xiàn)教育公平的重大舉措。原則性的方針需要配套的政策才能有效貫徹,教育部即將出臺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意見,也正由此而來。
在筆者看來,具體的政策也要有可行的操作策略才能保障落實。同時,在具體政策的執(zhí)行中,還要充分估計操作的難度,慎之又慎,防止急于求成。其中,充分避免認識誤區(qū),是保證政策有效性的基本前提。
有一種唯一化的觀念,將師資視為教育均衡唯一的問題。教育問題的顯性要素是生源、師資與教學設施,隱性要素是學校文化。將教育均衡完全聚焦于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會導致對政策期望值過高,超出了政策能力的限度。通過部分校長教師流動,的確可以牽一發(fā)而動全身,有利于促進教育均衡,但如果校際之間生源及教學設施差別很大,那么校長教師流動的作用還是有限的。因此,必須在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同時加大公共財政對薄弱學校的投入,義務教育階段城區(qū)常住戶口學生與流動戶口學生在各個學校都要有恰當?shù)谋壤。有位退休的教育局長說,當今城區(qū)教師的水平其實校際之間沒有很大差別,差別在生源,生源質量的重要性高于師資水平。不管此說是否成立,但我們似乎應多角度看待師資問題,這樣相關的政策可能會比較完善。
有一種孤立化的觀念,將校長教師的水平完全歸結為個人能力,將優(yōu)質師資視為高學歷、高職稱、獲得諸多榮譽獎項的教師。所謂優(yōu)質教育,其本質是合于兒童生命成長節(jié)律的教育。其實每一個校長或教師都在特定的教育環(huán)境中,包括學校的物質條件、人際關系,以及特定的學校文化中發(fā)揮作用。如果沒有教師群體和學生群體的認同配合,無論是從優(yōu)質學校流向一般學校,還是從一般學校流向優(yōu)質學校,都會出現(xiàn)文化不適、水土不服,難于起到輪崗所期望的效應。因此,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重視文化因素,重視文化價值的認同和融合,否則,優(yōu)秀校長教師到薄弱學校不能展其所長,薄弱學校校長教師到優(yōu)質學校容易手足無措。
有一種靜止的觀念,將校長教師標簽化,水平固定化。校長的管理水平、教師的教學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創(chuàng)造性。教育過程是教學相長的動態(tài)過程,帶有強烈的情感性和鮮明的情境性。如果校長教師流動不是出于自己主觀意愿,而是被動接受,如果帶著情緒、帶著不安,甚至帶著抗拒的心理到新學校,其結果必然不理想。輪崗不僅僅是工作地域的改變,而是讓校長教師在新的平臺上有更好的發(fā)展,因此要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時,切實完善各種政策保障措施,解決他們的各種后顧之憂,讓交流輪崗真正成為發(fā)展的新機遇。
當前,全國各地在推進過程中有許多成功的經(jīng)驗,但也一直伴著各種質疑與爭論。所有的改革都關系到利益的調整與觀念的更新,因此也必然伴有各種不同的聲音。聽取不同意見,權衡各種利弊,擇善而從,這是教育行政的應然之義。所有的改革都意味著探索與逐步完善,因此失誤也在所難免。不斷在實踐中反思并長善救失,這是有效行政的必然途徑。(葉水濤 作者系江蘇省教育學會副會長)
《中國教育報》2014年7月24日第2版








蘇公網(wǎng)安備 3203110200016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