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23日電 臺灣《壹周刊》報道馬英九大姐馬以南用特權施壓,替小叔謀取大學校長職位,遭馬以南提告。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判《壹周刊》賠償。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壹周刊》于2010年7月間報道指出,馬以南透過當時的臺灣教育部門負責人吳清基,希望小叔馮丹白能出任臺灣明新科大校長,還指馬以南利用特權,要求臺北市立兆如安養(yǎng)護中心派遣3名外勞,24小時照顧婆婆等。
馬以南認為《壹周刊》報道內容不實,提告請求《壹周刊》及法定代理人、撰文記者、編輯連帶賠償新臺幣200萬元并登報道歉。
法院一審審理后,判決《壹周刊》等敗訴,需賠償馬以南120萬元新臺幣,并在臺灣四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審登報道歉等判決,改判《壹周刊》及2名撰文記者連帶賠償70萬元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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