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電 郴州市日前出臺政策,倡導建立“購車碳匯林”,要求在職的相關領導干部按照所配公車排氣量栽植相應樹木。
日前郴州制定的《全民義務植樹實施管理辦法》要求,郴州市在職的市級領導、縣市區(qū)黨政“一把手”、市直機關各單位及市各人民團體“一把手”栽植或捐資“購車碳匯林”,按照所配公車排氣量1.8升以下植樹3畝、1.8升-2.5升植樹4畝、2.5升以上植樹5畝的標準栽植“購車碳匯林”,因季節(jié)等原因不能栽植的可采取以資代勞辦法,每畝造林勞資按照省物價部門核定的300元收取。而對于企業(yè)和私家車業(yè)主,郴州則鼓勵其自愿栽植“購車碳匯林”。
同時,《全民義務植樹實施管理辦法》還規(guī)定,郴州凡是18周歲至60周歲的男性公民、18周歲至55周歲的女性公民,除喪失勞動能力者外,每人每年應當義務植樹3棵-5棵,或者完成3個義務工日的相應綠化任務。應當義務植樹但因故不能完成義務植樹任務的非農業(yè)人口,必須繳納義務植樹綠化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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