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教育局:對在職教師有償補課零容忍
日前,記者從無錫市教育局獲悉,無錫出臺《關于健全治理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長效機制的意見》,進一步加強教育行風建設,提升師德師風水平,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突出問題。
《意見》要求無錫各地各校要充分認識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危害,把治理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行為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規(guī)范教師從教行為,加大整治和查處力度。要引導全市廣大教師堅決杜絕有償補課行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愛崗敬業(yè)、教書育人,依法從教、廉潔從教,努力爭當“四有”好教師,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完善治理責任體系,層層壓實傳導責任,將各地治理工作情況納入對市(縣)區(qū)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考評指標體系。將治理工作情況作為各級教育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將治理有償補課工作納入學校年度辦學績效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范疇。將治理有償補課納入專項督導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重要內容。
構建教育管理機制,強化常態(tài)管理排查。建立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常態(tài)自查機制的同時,把治理有償補課與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構建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及社會廣泛參與的監(jiān)督體系,形成治理有償補課的高壓態(tài)勢。
健全查辦懲處機制,加大查辦懲處力度。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對經(jīng)查實認定從事有償補課的教師,一律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實行“零容忍”。對涉事教師,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嚴肅處理,直至予以開除處分。
同時,可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其他績效獎勵全部扣發(fā)、下一年度崗位津貼按50%發(fā)放、三年內不得參加各類評優(yōu)評先、三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三年內不得聘任高一級崗位、教師資格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直至取消資格等處理。對每一起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查處結果在縣級以上范圍通報。
此外,《意見》要求所有中小學在職教師必須簽訂《中小學在職教師拒絕有償補課承諾書》,規(guī)范教師從教行為,引導教師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堅決維護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朱鯨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