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豐臺槐房村地王地塊旁邊的回遷房面臨投訴
人民網北京1月25日電 (余燕明)2015年11月初前后,北京土地市場連續(xù)出讓豐臺區(qū)南苑鄉(xiāng)槐房村兩宗地塊,最終成交總價接近170億元,兩宗地塊分列北京經營性用地出讓歷史總價排名的第二、三位,也是北京去年的總價準地王地塊。
在豐臺區(qū)槐房村兩宗地王地塊的南側,已經聳立起數(shù)十棟十六層高的住宅樓,這里計劃安置槐房村地王地塊拆遷后的近萬村民。
本該在2014年11月份就正式回遷到這些安置房的上百戶槐房村民,至今拒絕收房入住,仍然在外租房,而當?shù)卮逦瘯曰剡w安置房到期交房為由,已經卡斷這些在外租房村民每人每月1500元的租房補貼。
已經回遷進安置房的絕大多數(shù)村民也有頗多抱怨:回遷房安置面積嚴重縮水、房屋質量差。引述多位已經交房入住村民的說法,“村委會斷了租房補貼以后,都是農民,自己出錢長期在外租房不現(xiàn)實,所以即便回遷房安置面積縮水、質量差,也只能拿鑰匙。如今房屋維修是‘家常便飯’。”
人民網記者從北京市規(guī)劃委豐臺分局及北京市國土局豐臺分局兩個部門核實后獲知,目前已經交房以及在建的槐房村回遷安置房二期項目,存在土地、規(guī)劃、施工和驗收等證件手續(xù)違規(guī)問題。
德鑫嘉園部分項目無證開工建設、無驗收交房
據人民網記者了解,北京市豐臺區(qū)南苑鄉(xiāng)槐房村新村規(guī)劃落在城南嘉園和德鑫嘉園兩個小區(qū),其中城南嘉園項目大約在2007年前后就已經建設完工,一部分留作槐房村民安置房,主要安置的是槐房村生產一隊120多戶村民,另一部分則作為商品房對外銷售。
另一個槐房新村安置項目德鑫嘉園小區(qū)則共分為三期建設,項目一期為16棟六層高住宅樓,項目二期和三期分別是17棟、29棟十六層高住宅樓。到目前,項目一期已經完成全部回遷安置,項目二期基本建設完成,項目三期仍然規(guī)劃在建。
槐房村民集中存在爭議和抱怨的是德鑫嘉園項目二期和三期,并且經記者從國土及規(guī)劃部門了解,德鑫嘉園二期和三期存在用地、規(guī)劃、施工和交房驗收等手續(xù)不全和無證建設問題。
槐房村的舊村改造工程所處的背景是北京市政府要求加快該市綠化隔離地區(qū)建設,城南嘉園和德鑫嘉園兩個小區(qū)則屬于槐房村新村建設“在綠化隔離地區(qū)用地范圍內實施的土地置換”的舊村改造項目。
比如城南嘉園小區(qū)建設所征土地是槐房村村莊33.15公頃的工礦用地,德鑫嘉園小區(qū)建設所征土地則是槐房村置換后20.7畝的村莊工礦用地。
一位拒絕收房入住德鑫嘉園項目二期的槐房村民告訴記者,槐房村多位村民向北京市國土局豐臺分局和北京市規(guī)劃委豐臺分局兩個部門申請信息公開后了解到,城南嘉園小區(qū)和德鑫嘉園項目一期已經取得了土地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手續(xù),證件基本齊全。
“德鑫嘉園屬于槐房新村二期,德鑫嘉園工程二期與一期屬同一宗土地,在2007年前后取得了土地證,2013年在規(guī)劃部門辦理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其他證件和手續(xù)均未辦理。德鑫嘉園工程三期則完全是在沒有任何土地、規(guī)劃和施工手續(xù)證件的情況下開工建設。”這位槐房村民進一步告訴記者。
人民網記者向北京市國土局豐臺分局和北京市規(guī)劃委豐臺分局分別求證上述村民反映的情況,兩個部門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槐房新村二期項目存在這些問題。
“村民申請槐房新村回遷房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后經查詢,村民們申請的信息不存在。”北京市規(guī)劃委豐臺分局的一位工作人員如是告訴記者,其還向記者展示了查詢后未出現(xiàn)結果的網站頁面,以及該部門給予村民申請的書面回復。
目前,槐房村民也針對德鑫嘉園小區(qū)工程三期在未辦理土地證便擅自開工建設問題向國土部門舉報,仍在等待相關部門調查后給予答復。
村民:回遷房質量有問題、面積縮水 政府:施工方有問題、面積無縮水
槐房村民反映德鑫嘉園小區(qū)回遷安置房存在的另一大問題是房屋存在較嚴重的質量問題,并且回遷安置工程并未通過相關部門工程驗收。
多位德鑫嘉園小區(qū)二期的槐房村民向記者反映,這些回遷安置房存在戶門門框左右不對稱、墻體空心影響主體結構安全、衛(wèi)生間防水層大面積脫落、大風刮落外墻等問題。
去年5月中旬,槐房村民通過信訪向北京市多級政府反映上述問題后,包括北京市豐臺區(qū)政府、豐臺區(qū)住建委、豐臺區(qū)南苑鄉(xiāng)政府在內的信訪部門回復稱,槐房德鑫嘉園二期工程為重點村回遷工程,目前不具備組織正式竣工驗收條件。針對該工程已經交付使用但未辦理正式竣工驗收及備案手續(xù)的行為,已經組織對該工程建設單位立案調查。
北京市豐臺區(qū)住建委對槐房二期回遷房工程其中一棟樓立案調查后,該部門認定樓棟外墻保溫外飾面脫落問題,是因為外墻保溫抹面砂漿與保溫板間在施工過程中未粘貼牢固,存在空鼓,玻纖網未鋪壓嚴實,樓棟在施工過程中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行為,“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北京市豐臺區(qū)住建委還因此對施工方進行了罰款行政處罰。
不過,多位向政府部門進行信訪的槐房村民表示,政府部門并未針對槐房二期回遷房工程未經工程驗收即交房的問題給出調查結果或查處,“我們仍將向有關部門反映這些問題。”
另外,槐房村民向記者反映說,槐房村德鑫嘉園小區(qū)二期還存在回遷安置面積兌現(xiàn)嚴重縮水的問題。
“在拆遷之初,村委會許諾我們的是人均50平方米的補償安置標準,村委會以德鑫嘉園一期的現(xiàn)房作為樣板房許諾將來回遷房標準,當時我們對德鑫嘉園一期的戶型和回遷標準都很滿意。”一位槐房村民代表說,“但是到德鑫嘉園二期交房時,我們發(fā)現(xiàn)不僅房屋質量非常差,而且回遷面積嚴重縮水,公攤面積特別大,之前許諾的人均50平方米安置面積,實際人均面積只有30到40平方米左右。而且我們認為房屋質量存在問題。”
不過,在北京市多級政府回復槐房村民的新房意見中,其認為德鑫嘉園二期項目的分攤原則、分攤項目及測算面積符合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guī)范標準,不存在面積縮水問題。
這些政府部門在回復槐房村民幾乎相同的信訪意見中稱,德鑫嘉園二期原方案中建筑面積為77.92平方米的二居室,戶型一實測為80.33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61.85平方米,公攤面積18.48平方米,戶型二實測為81.24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62.55平方米,公攤面積18.6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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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鑫嘉園一期不帶電梯,公攤面積相對較小,而二期由于電梯、公共空間等公用面積大,所以在相同建筑面積的情況下,房屋的使用面積會相對較小。”北京市多級政府在回復村民們的信訪意見中寫到。
人民網記者了解到,槐房新村的德鑫嘉園小區(qū)開發(fā)建設單位是北京世紀開元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的主要投資人是北京盛世源達投資管理公司,北京盛世源達投資管理公司是槐房村集體所有制企業(yè),兩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是槐房村支書張洪。
人民網記者多次電話和短信聯(lián)系北京市豐臺區(qū)槐房村支書張洪,向其求證上述村民反映的德鑫嘉園存在的各類問題,均未得到張洪回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