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上陣父子兵”,父親幫兒子照顧事業(yè)是常事,有不少小店都是以“家庭店“的方式經(jīng)營。然而,近日,南京市六合法院審理了一起父親向兒子討要工資的案件。
唐坤(化名)是重慶人,1999年跟隨兒子唐小明(化名)來到南京,并在兒子開的面館里負責做面條、送面條。雙方口頭約定,工資為一個月3000元。
“討薪”事件的誘因,是因為前些日子老人摔壞了腿,沒法去店里干活,兒子唐小明也沒時間照顧他,父子關系因此有些疏遠了。在唐坤看來,自己現(xiàn)在腿不方便沒人照顧,身邊也沒什么積蓄,就想到了和兒子說好的工資。因為兒子一時不能給自己付工資,唐坤一著急,就把兒子告到了法院,希望他能把多年未發(fā)的工資共57萬元支付清楚,讓自己后半生有個“依靠”。
唐小明承認,因為是一家人,自己的確沒有像對待普通員工一樣,按時給父親發(fā)放工資。但這些年來,自己做面條生意養(yǎng)活一家人也不容易,父母吃住都和自己在一起,其他生活開支也都由自己一人承擔,這次父親摔傷醫(yī)藥費也是自己出的。“父子之間,有必要那么斤斤計較嗎?”面對父親的起訴,唐小明表示無奈。
法院在溝通時了解到,其實唐小明并非不孝順,他也一直考慮把父母送回老家并支付一部分養(yǎng)老費。“但是父親這次要的數(shù)額實在太大了!我真沒這么多錢。”唐小明說。經(jīng)過法官的協(xié)調(diào),唐小明最終同意在2017年7月一次性支付父親30萬元,并安排他回四川養(yǎng)老。
來源:現(xiàn)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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