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飯飽后,找個旅館休息一下,似乎并沒什么,可宿遷市泗洪縣一名男子竟酒后開車去找旅館。令人尷尬的是,因為不認識路,他竟把車開進了派出所。日前,泗洪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這名男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2017年9月19日凌晨,姚某和朋友聚餐,喝了不少酒,之后想開車去找一家賓館休息。
“記憶中在青陽鎮(zhèn)山河路附近有家賓館。”據(jù)姚某交代,由于對路不熟悉,反應(yīng)過來的時候已經(jīng)開進了派出所。比他更納悶的是山河路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大半夜院子里開進一輛私家車,執(zhí)勤民警立即上前詢問,當場將酒駕的姚某查獲。
泗洪縣人民法院以姚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李小珍 孫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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