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江淮晨報報道,南京一男子宣稱,自己獲得一汽車廠家內(nèi)部員工優(yōu)惠購車資格,可以幫你以低于市場價購買各種品牌汽車。面對此言,竟然有13人信以為真,紛紛把購車款打入他所指定的賬戶。結(jié)果在等待提車時,該男子便玩起了失蹤,13人總共241.7萬購車款打了水漂。12月12日,肥西法院開庭審理了該起涉案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詐騙案。
經(jīng)查明,今年34歲的馬某原來是江蘇省某焊接公司職工,該公司系一汽車廠家服務掛靠單位。2016年7月,馬某嫌工資待遇低辭職,隨后遭遇投資失敗。期間,又被別人以“可以低價買到內(nèi)部員工價汽車”的方式騙走現(xiàn)金8萬元。
為了挽回損失,馬某便萌生了用同樣方式騙取別人購車預付款。去年8月,馬某向肥西縣花崗鎮(zhèn)居民李某、豐樂鎮(zhèn)居民萬某等人謊稱,自己可以內(nèi)部員工優(yōu)惠價購買汽車,3人聽后均表示愿意通過馬某低價購買寶馬、奧迪等品牌轎車。馬某對3人說需要支付一定的預付款,應馬某要求,3人分別向馬指定的銀行戶頭匯款31萬元、30萬元和22萬元。
馬某在收到上述3人總共83萬元購車后,并未向3人提供所購買車輛。李某等人發(fā)現(xiàn)上當受騙后,多次向馬某索要預付的購車款,而此時馬已將騙得的款項揮霍所剩無幾,僅歸還3人計12萬元。李某等人見索要余款無門,于去年10月向當?shù)毓矙C關報了案。
肥西警方立案偵查時發(fā)現(xiàn),馬某詐騙錢財遠不止李某等3人,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等外地公安機關也對馬立案偵查。隨后,南京警方將案件移交給肥西警方并案偵查。經(jīng)肥西警方進一步偵查破獲全案。馬某自去年7月至12月,以“內(nèi)部員工”身份可以購買低價的手段,先后騙取南京、合肥等地13名受害者支付的購車預付款計241.7萬元。今年1月12日,馬某被肥西警方抓獲歸案。
庭審中,馬某對自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巨額錢財?shù)氖聦嵐┱J不諱。并且懺悔地說自己辜負了親朋好友對自己的信任,對不起信任自己的人,也對不起自己的家人。由于該案涉案事實較多,法庭未作當庭宣判。(記者 周勇 通訊員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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