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xiàn)代快報10月10日相關報道
南京市民何先生在江寧萬幫奔馳4S店買奔馳車,支付了73萬多元,等了3個多月不僅沒提到車,連購車款也不知去向(詳見10月10日、12日現(xiàn)代快報相關報道)。10月31日,記者從江寧警方獲悉,涉案業(yè)務員周某已投案,因涉嫌合同詐騙被刑事拘留。周某此前因挪用購車款被4S店停職,其在騙取何先生購車款時處于停職狀態(tài)。周某騙取的購車款主要用于個人還債和揮霍。
警方介入業(yè)務員投案
今年10月2日,江寧岔路派出所接到何先生報警,稱和江寧萬幫4S店發(fā)生糾紛,其支付了70多萬元的購車款,提不到車,4S店也不退款。警方介入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問題出在接待何先生的業(yè)務員周某身上。周某和何先生簽訂的多份合同、協(xié)議,上面蓋的章并非4S店的公章,而是周某私刻的;何先生的購車款也都被周某收入私囊。周某在接待何先生時已經(jīng)被4S店停職,根本不能開展車輛銷售業(yè)務。
岔路派出所以涉嫌合同詐騙罪立案調(diào)查,并對周某展開追捕。今年24歲的周某是揚州人,2015年進入江寧萬幫奔馳4S店工作。警方追蹤到周某老家,將其所作所為告知其父母。10月24日,周某在父母陪同下來到岔路派出所投案,同時周某家人賠償了何先生部分損失。對于實施詐騙一事,周某供認不諱。
購車款被揮霍和還債
周某曾是4S店的明星員工,他的銷售業(yè)績一直不錯,收入也不低。那么他怎么會走上了詐騙的歪路呢?“其實,在詐騙何先生前,周某已經(jīng)多次挪用客戶的購車款。”辦案民警介紹,周某之所以被4S店停職,就是因為他挪用客戶購車款被發(fā)現(xiàn)。
原來,周某工作后便迷上了奢侈品消費。“他經(jīng)常購買一些高檔皮帶、包包、手表等,將自己打扮得滿身名牌。”民警介紹,加上交往女朋友后,周某的開銷更大,雖然收入不低,但也捉襟見肘。從今年開始,周某便打起了客戶購車款的主意。
“他在外面還借了債,發(fā)展到最后窟窿越來越大,他只能用后一個客戶的購車款來填前一個人的窟窿。”辦案民警介紹,在何先生被騙前,周某挪用購車款已經(jīng)東窗事發(fā),4S店告知了其家人,周某父親還來幫其還款。
周某交代,這次對何先生實施詐騙,就是為了填窟窿。目前,警方仍在對此案做進一步調(diào)查。
警方表示,這一案件也凸顯出江寧萬幫4S店的內(nèi)部管理存在問題。警方已經(jīng)向該店提出建議,要完善財務制度,加強內(nèi)部人員的管理,不讓不法分子鉆了空子。
來源:現(xiàn)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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