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臺意見:校車信息、駕駛人線路都要入檔
來源: 作者: 時間:2016-07-29
昨天,南京市政府發(fā)布關于加強全市校車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要建立完善的車輛、駕駛人、線路管理檔案。配備校車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及租用公交車輛或客運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的學;驅俚卣,還要指派照管人員隨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并支付照管人員合理的報酬,其費用計入車輛運營成本。各區(qū)政府對本行政區(qū)域的校車工作負總責。
意見規(guī)定,要堅持公交優(yōu)先的原則,公交服務不能滿足需要的,應提供校車服務。對公交服務覆蓋不到又一時難以提供校車服務的地區(qū),可通過租用公交車輛或客運車輛的方式解決學生上下學交通問題。主城區(qū)中小學以及公交線路基本覆蓋的郊區(qū)學校原則上不提供校車服務。(楊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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