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從省文化部門了解到,連云港最近取消了“湯溝風箏制作工藝”等4個項目的市級代表性傳承人的資格,同時對“云繡”等7個項目的市級代表性傳承人予以約談警告。此前,蘇州也公布了首次市級非遺傳承人評估結(jié)果,其中泥塑技藝等項目的9名傳承人評估不合格。
2011年公布的國家《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法》明確規(guī)定:要建立非遺傳承人退出機制。但是,近6年來,“退出”總是“雷聲大雨點小”,真正被“拿下”的非遺傳承人幾乎沒有。此次我省4名被“摘帽”,7人被約談,9人評估不合格,這樣的“退出”力度不可謂不大。如此亮“紅燈”和“黃燈”說明了什么?
連云港市文廣新局非遺處處長謝春芳坦言,“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沒有退出機制,就沒有真正的保護。如果干好干壞一個樣,你怎樣激勵那些真正履行傳承義務(wù)的傳承人?只有賞罰分明,才能讓非遺得到更好的保護。”
都說非遺是文化傳承的“活化石”,但長期以來,“重申報、輕保護”卻是非遺保護揮之不去的話題。此次,省非遺保護中心辦公室主任趙魯剛以評委的身份,參與了蘇州首次市級非遺傳承人評估。對于9名傳承人評估不合格的事實,他也表示很遺憾,“如果連續(xù)兩次被評為不合格,就會被取消資格。”各地紛紛“動真格”,他認為“早該如此”,“這說明大家不再‘諱疾忌醫(yī)’了。建立退出制度,不是為了簡單地取消誰的資格,不存在面子上過不過得去的問題。有進有出,才能更高效地傳承、傳習、傳播非遺文化,開發(fā)利用好非遺。”
趙魯剛說,“大師”“傳承人”原本只是一種稱謂,但由于當前社會對類似頭銜的追捧,在資本的涌動之下,頭銜甚至能決定作品賣出怎樣的價碼。如此一來,非遺保護在某些人身上就變得不那么純粹,少數(shù)傳承人也并沒有起到保護的作用。因此,退出機制的實行,就顯得迫切而有必要。
記者從蘇州市文化部門了解到,這次被評估為不合格傳承人的原因大致有三類。一是傳承人自身意識不強,履行義務(wù)不力;二是部分傳承保護責任單位沒能充分為傳承人提供條件,導致傳承人不能獨立履行傳承義務(wù);三是部分項目瀕危情況嚴重,后繼乏人。
謝春芳告訴記者,連云港市這次被取消資格的4名傳承人也是類似情況,有履職不力的,也有不再從事這一工作的。
省文化廳非遺處處長王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退出機制”是出于對非遺技藝能夠正常展示和發(fā)展的保護。為加大非遺保護力度,去年底,江蘇實施對省級或省級以上非遺傳承人進行績效考評。今后,我省還將對相關(guān)細則加以細化,形成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不過,蘇州花線制作技藝代表性傳承人褚朝進對自己被評為不合格有些“想不通”,“這次認為我不合格的理由是生產(chǎn)創(chuàng)作以及傳承活動開展得不理想,但這也不怪我啊,我想收徒弟,但沒人想學啊。”經(jīng)過褚?guī)煾凳掷镏谱鞯慕z線,都是蘇繡、緙絲等精品工藝上所專用的?赡壳八诘墓S,只有他一人精通這門技術(shù)。
褚朝進師傅的煩惱,正是當前非遺傳承的痛處。趙魯剛坦言,隨著時間的推移,非遺只會變得越來越老,逐漸喪失“用武之地”。如果無法通過祖輩傳下來的技藝獲得一份體面而有尊嚴的收入,自然就會出現(xiàn)后繼乏人的現(xiàn)象。
不過,趙魯剛并不沮喪,“正因如此,我們才需要想出更多辦法,讓非遺可以重新在百姓生活中獲得認同,而不至于孤獨地走進博物館,成為只能供人瞻仰的文物。”
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是一種以人為本的活態(tài)文化遺產(chǎn)。趙魯剛建議說,非遺還是要重回起點,只有選擇能夠讓百姓進行消費的方式發(fā)展,“接地氣”“有人氣”,才能使其重新煥發(fā)生機。“非遺傳承者要根據(jù)項目的不同特點進行品牌化、市場化、商業(yè)化建設(shè)。很多手工藝類非遺項目,其實可以走體驗式消費的路子,做親子活動的文章。孩子們本身就對手工課感興趣,把他們的興趣激發(fā)出來了,非遺新的生存空間也就打開了。”(董 晨)
來源:新華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