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檢驗檢疫局集中銷毀3.4噸不合格進口食品
人民網合肥3月14日電(苗子健 王玉環(huán) 朱夢栩)近日,合肥檢驗檢疫局集中監(jiān)督銷毀了自去年12月份以來檢出的進口不合格食品和行郵檢疫截獲物,包括植物油、餅干、米粉、動物源性食品、寵物食品等,重3410千克、貨值1.3萬美元。
據介紹,此次銷毀的不合格食品配料中含有未獲批準在食品中使用的乳木果油、植物油酸價超標,包裝破損、泄露等。
2016年,合肥檢驗檢疫局共檢驗進口食品617批次,檢出不合格食品200批次,其中監(jiān)督銷毀21批次,監(jiān)督整改179批次,有效維護了合肥市口岸的進口食品安全和貿易秩序。
為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合肥檢驗檢疫局著力進口食品源頭管理,重點加強進口商對進口食品的合格保證、進口銷售制度、不合格食品的召回等監(jiān)督管理,督促和推動進口商強化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同時,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要求對進口食品實施檢驗檢疫,加大風險監(jiān)控力度,對涉及安全衛(wèi)生項目不合格的一律要求退運或銷毀,對其他不合格的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銷售使用。
消費提醒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進口食品時,注意以下三點:一是查看進口食品的標簽,一定要有中文標簽,標明產品品名、原輔料、原產地以及其他必要信息。二是查看進口食品的“身份證”。每批進口食品入境時,都要獲得檢驗檢疫機構簽發(fā)的《入境檢驗檢疫證明》,這份證明詳細記載進口食品的名稱、原產地、生產日期、批號、品牌等信息。三是查閱國家質檢總局網站,獲取準入信息,只有經評估并獲得我國準許進口的特定國家地區(qū)的特定產品方可入境。此外,對肉類、水產品、乳制品和燕窩等四類產品,其國外生產企業(yè)還需要獲得我國注冊登記許可,方可有資格向我國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