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裝太短會被捕 美國歷史上針對女性的奇葩禁令
一直以民主、自由、平等自居的美國,在過往的歷史中可沒有如今這般開明,壓迫女權(quán)或禁止女性做的事還真不少,不信你往下看。
1. 不準穿著過于暴露的泳裝

20世紀20年代,前往沙灘的女性被要求遵守嚴格規(guī)則,皮膚的裸露面積不得超過一定值。實際上,有些執(zhí)法人員的唯一指責就是用卷尺測量女性的泳裝,違法人員可能會被逮捕。
2. 不準參加波士頓馬拉松

1972年以前,女性被禁止參加波士頓馬拉松。1966年,Roberta Gibb堅持在未獲邀約、未登記的情況下參加了長跑。第二年,一位名為Katherine Switzer的女性用“K.V.Switzer”之名進行登記,并獲得了一個號碼。許多男人對她表示憤怒,其中包括比賽的官方人員Jock Semple——他詛咒她,試圖扯掉她的號碼,企圖恐嚇她離開跑道。
3. 不準擁有信用卡

直到1974年美國通過了《平等信用機會法》,女性才被允許在沒有男性監(jiān)護人的情況下獲得信用卡。在此之前,單身女性通常被(合法地)拒絕發(fā)放信用卡,只有已婚女性才能在丈夫作為賬戶連署人的情況下?lián)碛行庞每ā?/p>
4. 不準懷孕期間工作

曾經(jīng),雇傭懷孕女性是違法的。直到1978年,《懷孕歧視法案》通過才終止了這一行為。此前,企業(yè)開除懷孕員工再正常不過了。據(jù)估計,此前大約會有40%的雇主堅持如此。
5. 不準成為宇航員

直到1979年,NASA才開始接受女性進行宇航員訓(xùn)練。1983年,Sally Ride成為第一個進入太空的女性宇航員。
6. 不準擔任陪審團成員

1975年,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女性可以成為陪審團成員。在那之前,人們認為女性無法承受某些犯罪行為的暴力細節(jié),并且會因為過于情緒化而無法做出理性判斷。
7. 不準在公眾場合吸煙

1908-1927年期間,紐約禁止女性在公共場合吸煙。其實,吸煙在女性中很少見,直到Edward Bernays推行了一項市場運動,授予香煙“自由火炬”的稱呼,將其塑造成性別平等的象征。
8. 不準服用避孕藥

1957年,避孕藥通過了FDA的審批,但僅可用于治療月經(jīng)不調(diào)。1960年,它才被許可用于避孕,但只以處方形式開具給已婚女性。當時,人們普遍認為避孕藥是不道德的,會鼓勵賣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