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普通高中未經省教育廳批準不得跨市招生
來源:半島都市報 作者: 時間:2014-07-19
半島都市報7月18日訊(記者 魏海洋 實習生 孫楚涵) 18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根據群眾舉報,部分公辦高中未經批準異地招生、提前招生、搶拉生源、惡意競爭,嚴重干擾了我省基礎教育正常招生秩序,違背了教育公平原則,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為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招生行為,省教育廳下發(fā)了緊急通知,要求公辦普通高中須嚴格在規(guī)定范圍內招生,嚴禁以各種不正當手段招生。
根據規(guī)定,各學校須在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范圍內招生,嚴禁擅自擴大招生范圍。未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跨縣(市、區(qū))招生;未經省教育廳批準不得跨市招生。各學校不得以減免學雜費、補助生活費、獎勵成績排名靠前學生、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搶拉生源,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學校按規(guī)定程序錄取的學生。未經批準,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不得以“重點班”“實驗班”等名義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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