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將出新規(guī) 網購商品7天退貨須一對一確認
來源: 作者: 時間:2016-03-25
廣受社會關注的《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草案)》在經過了第一輪征求意見后,昨天再次上網開始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記者對省政府法制辦網站上公布的兩次征求意見稿進行比對后發(fā)現(xiàn),新一輪征求意見稿較2月份的草案有不少調整,受關注最大的當屬修改后的草案刪除了“加盟店跑路了消費者可找總部索賠”的相關條款,而篇幅最大的調整則是增加了對水電氣公用事業(yè)、房地產、餐飲、培訓機構等12個發(fā)生消費爭議較多的行業(yè)一一明確了限制性規(guī)定,此外還對預付卡式消費、網購維權等條款進行了完善。
最受關注的調整
“加盟店跑路了消費者可找總部索賠”被刪
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原文是這樣的:“商業(yè)特許經營的特許人應當與被特許人訂立書面合同,明確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準要求和保證措施、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等內容,并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加強指導、監(jiān)督。被特許人應當向消費者明示商業(yè)特許經營合同中明確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等內容。”
與第一次征求意見稿對比,此次少了一句話:“被特許人無力承擔或拒不承擔對消費者的售后責任的,應當由特許人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第二次征求意見稿中刪除的這句話不長,但卻是原草案中最受關注的話之一。經過刪除后,除非總部在原先的合同中就明確了對加盟店違約的賠償責任,否則,一旦加盟店出現(xiàn)違約,總部并不需要承擔賠償消費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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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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