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間借貸案“井噴” “傳銷式”借貸模式凸顯

人民網鄭州3月23日電(徐馳)河南各級法院2015年受理民間借貸案件超10萬件,比4年前增長了4倍多。今日,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在全省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上表示,一些地方形成“傳銷式”借貸模式,今后法院將合理區(qū)分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依法打擊的同時盡力減少投資者損失。
據介紹,近兩年來,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流動性趨緊造成部分企業(yè)資金鏈斷裂引發(fā)的民間借貸、金融借款案件大幅上升。2011年河南全省法院受理民間借貸案件24201件, 2015年受理10萬余件。
“幾乎成倍的增長,處理難度也越來越大。”張立勇表示。他總結了當今民間借貸四大特點:一是參與群體多,二是涉及領域廣,三是合法借貸與非法集資混雜一起,四是影響大。
“一些地方甚至形成了‘傳銷式’借貸模式,一旦發(fā)生問題,牽一發(fā)而動全身,涉及成千上萬個投資人利益。如果處理不好,極易引發(fā)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wěn)定和國家金融安全。”張立勇說。
張立勇認為,處理民間借貸糾紛,要滿足和順應金融體制改革的要求、保護國家金融安全,又要支持和保護民間金融創(chuàng)新,規(guī)范民間資本有序流動,緩解中小微企業(yè)融資難,保障群眾借貸安全。
“在具體處理方面,要準確理解和適用最高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劃清合法借貸與非法借貸之間的合理界限。非法集資犯罪,要嚴厲打擊,合法借貸,必須要依法保護。”張立勇說。
張立勇說:“即便在依法查處違法犯罪活動過程中,也要注重保護公民、企業(yè)的合法權益,盡可能做好涉案資產保全工作,盡力減少投資者損失。”

